1、幼儿园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
2、食堂应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并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解毒、更衣、洗涤、排污、垃圾、废弃物贮存等设施。确保儿童的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员工每年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一次体检,取得合格的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发现有传染病的,应当立即转岗。保持个人卫生,平时穿干净的工作服和帽子。
4、食堂工作间应与食堂分开,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以防万一。
5、在购买食品(包括成品食品、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食品包装材料、工具和设备)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应商索取产品检验证书和测试单,同时注意检查和验证。合格证上记录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必须与产品一致,不得涂改、伪造。采购部应妥善保管所需的检验证书,以备检验。
6、幼儿园食堂为儿童提供的膳食应注意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儿童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新鲜水果和蔬菜应仔细清洗;严格防止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果发生食物中毒,承包商应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7、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清洁,经常消毒餐具,生、熟菜板、菜刀分开存放。
8、储存食品的仓库必须干燥通风,储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以防止食品污染。
9、做好防盗、防火、防病毒、电、气安全工作,不得擅自拉接电源;预防事故。电气和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发现不符合项立即整改,并追究责任。
11、幼儿每天食用的熟食样品必须在冰箱中保存24小时,每种食物样品150克。
12、冰箱、冷柜应妥善保管和使用,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食品应定期清洗。每周清洁消毒一次。
13、不允许购买腐烂变质的食品,严格防止食物中毒。
14、食堂是安全的。工作前检查食堂门窗、水、电、气是否关闭,防止发生盗窃、火灾、中毒等事故。
食堂工作人员操作制度
1、进入食堂时,换工作服,戴工作帽;禁止穿拖鞋、高跟鞋、长头发、长指甲和吸烟;衣着整洁,注意个人卫生。每次早餐和午餐前仔细观察水的颜色和气味是否不同;仔细检查大米、面粉、油、加工原料和调味品是否有鼠害、污染和杂物。发现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处理。
2、根据就餐人数确定进餐数量,按数量接收加工原材料,注意节约。
3、注意原材料的精细加工,尺寸合适,清洁卫生;根据需要,原料应先切后洗或先洗后切,以保证原料的营养不流失或尽量少流失。
4、加工操作完成后,不要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必须戴工作手套或使用勺子、夹子、铲子等工具;盛在盆、桶内的熟食必须盖上盖子,放入柜子,以防老鼠和苍蝇。
5、每天下班后,必须仔细清洁加工机械、炊具、工作台、炉子、炉灶、地板、门窗、墙壁、沟渠和消毒设备。
6、每天下班后,应将干净的炊具、食物和物品摆放在固定位置,整齐有序,不得乱扔或乱放;应退库的生熟食品应立即入库;若暂不入库,应立即放入柜内,盖好盖子,摆放整齐。妥善处理残羹剩饭,倒出变质食品;生活垃圾应每天进行清洁处理,不得将生活垃圾留在食堂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