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有效保护 整理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幼儿园各项工作提供服务,本制度专门制定:
1、幼儿园档案安全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
2、档案法规定应当归档的材料,必须定期移交本单位档案管理人员集中管理,不得有人占用。
3、归档的书面材料必须齐全、完整,保留自己的原始资料,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归档,档案名称简洁准确。
4、幼儿园全体师生有权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并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5、幼儿园档案管理人员应熟悉幼儿园档案的详细情况,建立台帐和登记制度,积极热情地为用户提供便利,努力提高档案的准确率和召回率。
6、幼儿园档案工作人员必须爱护好档案,严禁在档案上折叠、涂画、涂改、折叠、污渍等现象。
7、妥善管理档案,及时修复损坏的档案,尽可能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保持仓库清洁,严格防火、强光、防尘、防溢、防虫、防鼠、防潮。
8、档案一般出借。由于工作需要,必须经幼儿园领导批准后方可送出幼儿园。
9、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是国家的宝贵财富。要严格保护档案,经常检查档案室的设施是否损坏,墙壁是否漏水,门窗是否牢固,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10、需要借阅档案资料的人员,在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必须由档案管理人员共同进入档案室,不得借用钥匙单独进入。一般来说,可以在阅览室查阅,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办公室查阅,但必须在当天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