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幼儿园资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确保幼儿园资产完整,账目一致,防止固定资产出入账不明确,根据《会计法》及相关财务法规的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可制定以下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责任制度
幼儿园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个人负责的管理制度,并签订各级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幼儿园园长是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的总负责人,物业管理员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各部室、班的人员是具体物业的管理者和使用者。
制定各级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使各部门、各类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要求。成立幼儿园资产管理盘点小组,制定盘点小组制度职责,落实固定资产管理盘点全过程,提出下一年度固定资产管理建议。
资产的采购、仓储和分配
采购物品清单必须由申请人、总务总监和幼儿园负责人签字社会捐赠应及时记录,并附上捐赠协议和交接清单。已开始使用但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市场估价进行记录。如部分资产需要转移,要求资产管理小组协调处理,填写《幼儿园设施设备配置表》,由转出、转入部门管理负责人签字,然后由分配负责人和本单位负责人确认。
资产的使用和维护
各部门、各类应按照责任书的内容落实资产的安全使用和保管。在使用过程中,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和定期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
物业管理人员应当经常对公共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清点。根据各部门固定资产损耗报告,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维护。
幼儿园固定资产一般不出租或出借。特殊情况下确需借出的,由借出单位提出借出申请,经固定资产管理小组批准,幼儿园园长签字。借款人应按园区要求办理固定资产借出手续,收回时物业管理员应进行检查。如有损坏,按损坏程度赔偿。
固定资产清查整改
幼儿园固定资产每学期盘点一次,每年年底进行总盘点幼儿园每学期的财产需要清查,首先由各部门(班)自检,然后由幼儿园资产清查组人员一起检查。经检查整改后,盘点组应重新检查。在盘点工作中,应检查固定资产实物和所有账目,确保账目、账表和账目一致,确保固定资产的所有采购、仓储、使用、维护和报废程序和程序完整。
固定资产报废
物业管理人对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统一登记,报委托人报废。报废金额按相关规定执行。《报废单》由物业盘点组、后勤部、幼儿园负责人共同签字,说明报废物品及原因,报区教育局审批,经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报废。报废物品处置后收回的资金应及时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