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课程是从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和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特点着手,有目标、有计划地组织和实行并贯穿于幼儿一日生活的课程,这是幼儿园施加教育影响的一种桥梁,以引导和促进幼儿朝着社会所需要的人才的方向发展。
一、幼儿园课程的基础性、启蒙性
幼儿园课程的对象是3- 6岁的幼儿,3- 6岁的幼儿身心发展迅速、有强强大的好奇心,求知欲强是这个年龄段幼儿的特点,而这些特点也为他们探索世界提供了基本的条件。幼儿园课程承担着开启幼儿的心灵与智慧、担任着幼儿形成良好的个性品质的重任。
二、幼儿园课程的全面性、生活性
幼儿园教育要适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这是对幼儿园课程适宜发展性的诠释。幼儿园课程的任何一个结构要素都受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的制约。
三、幼儿园课程的整合性
幼儿园课程要从幼儿的发展需要和发展特点出发,以幼儿为本。适宜发展和适应发展并不相投,并不表示要一味迎合、迁就幼儿现在的身心发展水平。幼儿园的任务是使幼儿逐渐形成良好的社会性和个性品质,促进幼儿更健康、更和谐地发展。适宜与促进本身就意味着适宜发展是“手段”,而促进发展才是目的。
四、适宜发展性
幼儿园教育要适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与特点,这是对幼儿园课程适宜发展性的诠释。幼儿园课程的任何一个结构要 素都受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的制约。因此,幼儿园课程要从幼儿的发展需要和发展特点出发,以幼儿为本。适宜发展和适应发展并不相投,并不是要一味的迎合、迁就幼儿现在的身心发展水平。课程是为幼儿发展服务的,不能停留在幼儿的自发活动和自由兴趣上,而应帮助引导他们,逐渐使他们的兴趣深刻化、行动有意化思维 条理化、经验系统化,使他们逐渐形成良好的社会性和个性品质,促进幼儿更健康、更和谐地发展。适宜与促进本身就意味着适宜发展是“手段”,而促进发展才是目的。
五、非义务性
幼儿园课程具有非义务性,这是由学前机构教育的非义务性质决定的。它不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也就是说,幼儿园课程不是所有3~6幼儿都必须学习和完成的“任务”。幼儿园教育的非义务性,让幼儿园的课程更具有灵活性。当然,这种灵活性并不是没有依据的,是以国家有关教育政策为指导,以幼儿身心学习发展规律为依据,它为教师和课程工作者留出了巨大的创造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