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古时候有个叫张小二的小伙子患上了“出血症”,鼻子经常流血不止。
      一天,家人请来了一位姓田的郎中,郎中诊查一番后,拿出一种草药的根研末,让张小二吞服。

      过了一会儿,鼻血就止住了。
      张小二全家感激不尽,一定要留田郎中在家住上几日。
      田郎中临行前,留给张家一些草药种子说:“可以在家中栽种这草药,以后再犯各种出血症的时候用来止血。”
      说完便匆匆的走了。张小二送走了郎中,便赶紧把药栽到后院中。
      知府大人的独生女儿患了吐血病,虽经多方医治,但未见好转。转眼过了一年,小姐的病越来越重,生命垂危。
      知府大人情急之下贴出告示,招募能治此病之人,并答应年长者赏白银千两,年轻者则招为女婿。
      张小二得知后立刻接下告示,带上后院栽种的草药,上门给知府小姐治病。
      结果连用几日,没有任何效果,小姐最终因吐血过多而“一命呜呼”了。
      知府大人大怒,认为张小二是个骗子,耽误了女儿治病,害死了女儿,要将他送到官府。
      张小二大喊冤枉,并如实说了自己的求医经历。
      知府大人听后,派人将田郎中抓了起来。
      田郎中得知了事情的原委,无奈地说:“都怪我当日走时没有交代清楚,这草药必须是生长满3~7年后才能有效。”
      “自上次赠与张小二还不到两年,时间太短了,没有药性,当然救不了小姐的性命。”
      为了让后人记住这一次惨痛地用药教训,人们便把这种草药的根定名为“三七”,表示该药物生长年限必须是三至七年。

     因这郎中姓田,故又称“田三七”。